各项目负责人:
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管理,提高项目完成质量,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纪检监察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“纪检监察研究中心”)、四川省纪检监察协会高校分会将正式启动对2022年度、2023年度到期未结项项目的清理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.凡纪检监察研究中心已立项的一般项目、自筹项目,存在到期未结项项目、且未递交延期申请的负责人,请务必于2025年10月15日前(以邮戳日期为准)将结项材料通过顺丰快递寄至以下地址:
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桃李园1号楼504室;
收件人:张老师;
联系电话:18582664196。
邮寄材料请一律使用顺丰快递寄送,谢绝同城闪送。
2.纪检监察研究中心将对已提交的项目结项材料进行集中审核,并拟定于10月中下旬统一办理结项手续。项目负责人逾期未报送项目材料的,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撤项处理,同时废止项目编号。
3.纪检监察研究中心将延续一般项目、自筹项目三年未结项定期清理的管理制度,请项目负责人注意时间节点。
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合理安排时间,确保按期完成结项材料报送。
特此公告
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纪检监察研究中心
四川省纪检监察协会高校分会
2025年9月16日
编辑:姚梦蝶
初审:张祺好
审核:颜 信
终审:李 俊
编辑:纪检监察研究中心